紐西蘭長者將有更多自由

 

國會新通過一項法律﹐讓退休的長者更容易旅居海外。

 

《社會輔助(支付紐西蘭養老金和退役軍人撫恤金) 修訂法案》已經通過﹐這使得在海外的養老金和撫恤金領取者仍可享有應得的金額。

 

眾所週知我們的人口趨於老齡化﹐國家黨領導的政府致力於讓紐西蘭長者擁有安享晚年的自由。

 

紐西蘭長者﹐包括來自我們少數民族社區的成員﹐比以前更加活躍﹐一輩子納稅為國家作貢獻後﹐他們應當可以用退休時光週游列國﹐同時得到應有的養老金和撫恤金。

 

國會已經通過該項法案﹐將很快正式成為法律﹐自我們的長者開始獲得養老金後﹐這是90年代後第一次進行修訂。

 

懲罰想要移居或週游他國的紐西蘭長者沒有意義。這不是退休人士需要的﹐也不符合國家黨政府的理念。

 

我們希望所有紐西蘭人能享用他們一生辛勤的勞動成果﹐所以通過了該項法律。

 

新法下﹐養老金領取者在20歲至65歲居住紐西蘭45年者可以得到全額的養老金﹐低于該年限的將根據年限比例。

 

新法下﹐如果在20歲到65歲之間居住紐西蘭22.5年﹐可以得到50%的養老金﹐居住30年的可以得到66%。而舊法下﹐只能統一得到50%。

 

同時﹐新法包括的"不追溯條款" ﹐所有在現行法律下已能得到50%養老金者將繼續得到50% ﹐不會少拿﹐如果照新法﹐他們能獲得更多那依照新法。

 

這很明智﹐因為我們少數民族社區的許多成員選擇紐西蘭作為永久家園﹐他們已經納稅﹐所以應該得到應得的待遇。

 

這些改變將讓紐西蘭長者享受應得的權益﹐能夠選擇如何享受退休生活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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